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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新批准可授予国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998-09-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为充分发挥中外合作办学的效益,提高我国相应学科的办学水平,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中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继1997年初批准并公布10个可授予国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后,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又批准、公布了13个可授予国外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这批项目是:

北京大学与美国福坦莫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中国人民大学与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合作培养MBA(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联合开设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1997年启动,经批准举办2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培养专业会计硕士(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中央美术学院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培养“视觉艺术”硕士(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天津财经学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合作培养第七期MBA(1999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燕山大学(原东北重型机械学院)与美国都灵大学合作培养MBA(1997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上海海运学院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培养第二期MBA(1997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上海财经大学与美国维伯斯特大学合作培养第二期MBA(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复旦大学与挪威管理学院合办第二期“变化管理”硕士专业(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南昌大学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合作开设第二期“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江西财经大学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合作培养MBA(1998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云南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拉托布大学联合培养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1994年启动,1997年结束)。

此前,已获准可授予国外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还有:广州大学、中山大学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合办“国际会计”硕士专业(1995年启动,经批准共举办3期),西安医科大学等八所院校与泰国清迈大学合办“高级护理”硕士专业(1995年启动,经批准共举办5期),天津财经学院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大学合办MBA(1995年启动,经批准共举办3期),南开大学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办房地产硕士专业(1996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南昌大学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合办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1996年启动,经批准举办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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